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概况
在教务处与保卫处负责组织督查组实施学校安全巡查与监督管理的同时,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也已形成一套完整的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见图1.
学院主管安全的院领导为学院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教学等事务的安全,学院设有院安全员一名,实施学院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学院由三个系构成,分别为运动医学系、运动康复系、运动人体科学系,系主任为系安全责任人,对实验教学的安全负责,而各系所设教研室对归属实验课程进行课程安全教育与思政教育。运动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为实验教学和管理的安全责任人,中心设有安全员一名,对中心的安全卫生进行月检查、周检查。实验场所(房间)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管辖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